鄂州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鄂州市位鄂东城市群中心腹地,背靠武汉,与黄冈隔江相望,毗临咸宁、黄石。鄂州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城市。东汉以前为鄂邑、鄂郡、鄂县。三国时吴王孙权在此建都,改称武昌。此后,鄂州或为郡治,或为州府,始终是长江中游的政治、经济、军事重镇。是国内有名的“古铜镜之乡”和佛教“净土宗”的发祥地。鄂州是楚文化发源地之一。据史料记载,帝尧时,有樊仲文居此。战国时,爱国诗人屈原曾行吟于此,留下“乘鄂渚而反顾”的诗句。鄂州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17℃,无霜期273天,怀山抱湖,物产丰饶,资源丰富。市政府共公布文物保护单位154处,现实存147处,其中古文化遗址36处,古城址5处(座),古矿冶遗址6处,古窑址9处,古城寨1处,古墓葬66处,古建筑7处,古石刻7处,现代纪念建筑5处,革命纪念建筑5处。馆藏文物达2万余件。鄂州是一座风光秀丽的城市。山、水、城浑然一体,西山是著名的风景名胜区;莲花山中国元极功基地蜚声海内外;洋澜湖、梁子湖、红莲湖更是旅游、度假胜地。